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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人注意!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也算酒驾!

转载 2020/09/08 08:34: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齐河资讯 作者:齐河资讯 13327 阅读 0 评论 2687 点赞

人在江湖走   怎能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就骑电动车~

酒后没有车,共享电动来“救”我

省了代驾费,我要自己骑回家

谁知如此行驶竟是违法!





大家都知道喝酒不能开车,所以不少人骑电动车赴酒局觉得酒后骑电动车应该没事吧,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2)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



所以,如果真要喝酒

就别想着酒后开车/骑车了

打车、叫代驾也非常方便

毕竟安全才能回家呢!

电动车在人们的出行方式中颇受欢迎

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也在持续进行中

很多电动车驾驶

因为交通安全意识差、交通习惯未养成

或者是对于电动自行车上路规则、交通违法处罚

仍然不够清晰

为此吃了罚单


如何遵规、安全的上路行驶

下面德州交警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各位车主请认真看

↓↓↓


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驾乘电动自行车应该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可以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能够有效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是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人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堪称“保命神器”。我市已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了你的安全最好还是戴上头盔噢!



电动自行车车辆后尾部规范悬挂号牌
9月1日起
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违者将予以扣留并按照规定处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有以下行为
交警将责令改正,处警告、罚款!





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严管行动是常态化、全域化的。

德州交警将一如既往的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切实消除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的隐患。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骑行“大军”上路时一定要注意:

电动自行车上牌,牌子挂后面

戴好安全头盔,守法文明出行!

@230万电动自行车车主

每一个人的文明守法

必定汇成城市交通文明的风景!



来源:德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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