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齐河政府官方回复:安置房、薪资......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大城小事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齐河政府官方回复:安置房、薪资......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转载 2020/09/28 09:31:4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齐河资讯 作者:齐河资讯 16863 阅读 0 评论 2359 点赞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新城社区安置房目前修到什么进度了?何时能完工?什么时间能回迁?

回复内容:

        经调查了解,您反映的新城社区安置房的问题,新城社区26栋安置楼目前2栋未主体封顶外其余已封顶,预计2021年6月份竣工分房入住。




信件内容: 

        中小学二级教师提升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后,工资是否提升,感谢解答!

回复内容:

       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现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07〕1号)执行。  
        该方案规定: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期满、明确岗位后,大学专科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11级薪级工资标准。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个薪级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提升学历后,工资是否提升,需综合其工作后年度考核结果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信件内容: 
 家人患有冠心病,慢性脑梗,已经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以申请慢性疾病医疗救助吗?具体如何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回复内容:
您可以申请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具体办理流程:可携带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近2年住院病历;住院病历超过2年的需提供三个月内的检查、化验结果)到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齐河县人民医院、齐河县中医院)医保科申请办理。




信件内容: 
 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在允许非师范专科的学生考小学教师编制?
回复内容:
经核实了解,按照《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报考小学教师编制必须是师范类专科专业以上。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