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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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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雅新于 2021/06/18 08:32:1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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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齐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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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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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告中“一、(三)不予列入回引范围的情形”中第6条“其他不符合回引条件的”说明如下:3、省外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未尽事宜,请关注齐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我们将及时予以说明。
来源:齐河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