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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协同推进停车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对占用公共资源停车管理领域收费运营情况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停车管理领域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2021年8月上旬至9月上旬
二、巡察对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齐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齐河智慧交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等占用公共资源停车收费的单位企业;县交警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法院等执法单位车辆查扣查封停车收费情况;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停车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三、监督重点
一是巡察有关单位的责任和作风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停车管理政策规定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是否存在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各自为政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停车场经营单位营业许可不全、违法违规经营、收费管理混乱等失察失管,对不规范设置收费公示、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公示标准收费、不按规定开具票据,以及私设隐瞒停车位乱收费等查处不力问题;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久拖不决、对停车供需矛盾放任不管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是否存在对依法查扣、查封车辆产生的停车费仍由当事人承担或变相承担,加重群众负担等问题。二是巡察有关单位的腐败问题。是否存在在停车场规划、施划、审批、经营备案、土地出让,以及停车场外包、出租等经营管理活动中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承揽或参与停车场工程建设、经营收费等业务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抽成费、保护费、好处费和背后“保护伞”等问题;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等问题。
三、专项巡察组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15689545652
举报邮箱:qhxwxcz2@dz.shandong.cn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它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对实名信访举报,由相关承办单位负责反馈。
感谢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向巡察组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巡察工作监督电话:0534-5651609。
中共齐河县委巡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来源:齐河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