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关于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国省道、县乡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禁止在公路打场晒粮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路、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全社会都有保护公路和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的责任和义务。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省道和县、乡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物品、设置障碍。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存在严重危害,特别是在粮食堆放物周围放置石头、砖块、酒瓶、木棍等障碍物,造成路况变差,驾驶人判断不准,处置不当,造成事故;公路上打场晒粮的作业者,其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也易造成交通事故。
三、县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公路安全联防职责,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公路上打场晒粮行为,加大宣传、治理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理一起,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四、对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等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者造成车辆、行人、公路设施、公路路面、桥梁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损坏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不听劝阻在国省道和县、乡公路上打场晒粮,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对恶意占用公路设施,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将其列入涉黑涉恶重点突出问题,将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开展一案三查,铲除其根源。
七、请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行为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公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公路安全畅通秩序。
特此通告。
齐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9日
来源:齐河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