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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齐河这三个村庄暂不搬迁,已有200余亩纳入城镇开发范围内

转载 163k.com2024/01/24 09:35: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26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经过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齐河县晏北街道蔡东村、蔡西村、南谢村村庄规划 (2021-2035年)》已于2024年1月12日获齐河县人民政府批复(齐政字【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将《齐河县晏北街道蔡东村、蔡西村、南谢村村庄规划 (2021-2035年)》批后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2月11日,共计30日

 

主要公示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涉及齐河县晏北街道蔡东村、蔡西村、南谢村等村庄,总面积 522.52 公顷,其中13.97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扣除城镇开发边界后的国土空间范围,面积为 508.55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1 年,近期至2025 年,远期至2035 年。
三、村庄类型
蔡东村、蔡西村、南谢村村庄类型为集聚提升类。
四、农业空间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1.01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南部和东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225.08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36.99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五、建设空间管制
规划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7.23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0.28公顷,用作商业用途,其建筑高度不超过20米,容积率不超过1.6。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1)规划范围内划定宅基地16.73公顷;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村庄建设边界内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建设,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 平方米以内。
(2)村民新建社区建筑层数不超过18 层,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应体现鲁派民居特色,统一采用新中式风格,建筑色彩以红色、白色和灰色为主,墙面采用真石漆,提高整体质感,合理引导布置小区绿化亮化建设,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2米。
(2)村内供水由晏北街道水厂,污水由齐河东城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3)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活动广场、文化活动中心,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六、安全与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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